失件處理

失件處理

  1. 保障範圍只包括由正點集運至客戶指定地址。 並不包括國內(賣家)寄送至正點集運倉庫地址。
  2. 如遇有貨件遺失,必須於簽收後72小時內聯絡本公司客服申報以查證。逾時申報,我們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3. 貨物損毀或遺失,我們以將按損毀或遺失那部份貨物運費的三倍作賠償,索償期限由簽收當日起七天內,逾期提出索償本公司恕不受理。
  4. 如提供的資料齊全,經本公司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以每一筆集運訂單計(即合併後的訂單),賠償上限為1000港元。由於正點集運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 因此,如客戶需要對其運送物品作更多的保障,應額外自費購買運送物品之相關保險。
  5. 如查證後實屬物流運送問題失件,賠償金額最高為運費三倍,賠償上限為1000港元
  6. 如有任何爭議,正點集運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申請賠償細則及安排

  1.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 72 小時內,通知我們作出第一時間的申報。
  2. 保留簽收時的外包裝袋並拍照 (需有清晰單號),再把外包裝袋內側反轉再拍照,因有些件太薄太細或有機會貼在外包裝袋內側。
  3. 必須先檢查清楚數量(件數)是否正確才可拆掉是次集運內的所有貨件,如已把貨件全部拆散才發現數量不齊,本公司恕不處理及負責。
  4. 如遺失的貨件屬冒牌貨或違禁品,一律不予以任何賠償,正點集運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5. 如簽收時發覺外包裝袋有破損或懷疑被拆開過的痕跡,務必在簽收單上註明「包裝破損」或「少件」,如沒有注明則被視為正常簽收,事後快遞公司及本公司均不再作任何賠償及處理。
  6. 索償必須提供以下資料才會處理,資料不齊不足恕不處理:

    該貨件的快遞單號

    証明:包裝照片 (必須跟足上述第2項的指引)

    購物證明的截圖 (需顯示屬於該快遞單號的版面並附有實付款額)

  7. 在確定賠償個案成立後,一般約需5個工作天完成賠償。
  8. 所有賠償金額均以港元結算並退回。*賠償金額最高為運費三倍,賠償上限為1000港元*。

    *所有申報的賠償資料須經正點集運進行審核,而審核結果將按正點集運最後之決定為準。

預防破損處理

  1. 客戶有義務與賣家具有良好溝通,以確保所承運之物品之貨件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的內及外包裝或容器,以免於運送期間因包裝不當而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其包裝應備有充足和合適的保護材料的箱子 或外包裝應與貨件的保護材料、緩衝材料及內容物成為一體;如有多個內容物時,內容物與外包裝內壁之間不應有因磨擦、碰撞、擠壓或晃動而發出之聲音。如發現因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損壞,本公司將不作任何 賠償。
  2. 如托運之貨件為陶瓷、玻璃製品、特殊工藝品等易碎物品或容易摺曲之貨件,客人有義務確保以下:

    良好的外包裝:確保運送物品適當地包裝於一個具有足夠持久性和強度的包裝容器,以保護它於運送期間免受損傷,如使用較堅韌的箱子及其外箱再以木架釘上,以確保外箱可承受一定的壓力。

    良好的內包裝:確保包裝內部周圍配備防震材料加墊,而每件易碎品須單獨使用厚度充裕的泡沫或汽泡紙等防震材料進行包裝。

    內外包裝必須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保護材料。

    警告標籤:確保在外包裝四周當眼處用中文注示上「須小心處理的易碎品」、「易碎品」、「小心輕放」等警告標籤。如屬容易受彎曲而損毀之貨件,應加以「請勿摺曲」的警告標籤。

  3. 如因以上任何一項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正點集運將不作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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